根據ISO對環境標志的定義:環境標志和聲明是出現在產品或包裝標簽上,或在產品文字資料,技術公告、廣告或出版物等中的說明、符號和范圍。
十環認證目前市場上出現各種綠色標識都屬于環境標志和聲明的范疇,那么根據ISO對不同環境標志的分類,環境標志應分為環境標志(I型),自我環境聲明(II型),環境產品聲明(III型);I型環境標志的特點是有第三方的參與,如我們常見的十環標識,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II型環境標志的主體應該是企業,常見的是某個企業宣稱自己產品如何環保,III型環境標志是基于全生命周期評價基礎上的環境聲明,聲明的是產品對于全球環境產生的影響。
應該講我國目前并無全面開展III型環境標志的基礎條件,十環認證所以目前市場所見到綠色標識只有兩類,一種是有第三方頒發的,一種是有企業自己聲明的。并不存在所謂的標準符合性標識,這是因為ISO14020系列標準并不是產品標準,在產品上貼這樣的標識消費者是無法分清該產品符合什么樣的要求,是不是綠色產品。
年度監督審核每年一次。
二、年度監督檢查
1、認證中心根據企業認證證書發放時間,制訂年檢計劃,提前向企業下發年檢通知。企業按合同要求繳納年度監督管理費,認證中心組成檢查組,到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工作。
2、現場檢查時。
3、檢查組根據企業材料、檢查報告、產品檢驗報告撰寫綜合評價報告,報認證中心總經理批準。
4、年度監督檢查每年一次。
三、復評認證
3年到期的企業,應重新填寫《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申請表》,連同有關材料報認證中心。其余認證程序同初次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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