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是指通過對企業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過程中所涉及的組織、資源、人員、流程等方面進行系統分析、總結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對企業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做出綜合評價的過程。通過該評估,有助于幫助企業提高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保證業務順利開展;同時也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門掌握企業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情況,促進信息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規范》(T/CNSA 004—2018)是我國第一部關于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的行業標準,于2019年4月1日起實施。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對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提供方的能力進行評估。同時,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資或中外合資企業,可參照執行本標準。
本標準所稱信息系統,是指為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支持和服務的信息系統和相關軟硬件設施。所稱信息系統建設,是指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按信息化規劃進行的硬件及軟件設施建設活動。
術語與定義
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的基本術語和定義如下:
基本術語: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的基本術語是指在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過程中被用于定義、描述、識別和比較的基本概念。
基本定義:指對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過程中所涉及的術語或定義,如組織、資源、人員、流程等方面進行定義和描述。
評估要素
企業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認證要素包括組織、資源、人員、流程和制度5個一級要素,以及10個二級要素和43個三級要素。
組織是指對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提供支持的組織機構,包括決策層、管理層和作業層。
資源包括人力資源、財力資源、信息資源、技術資源和環境資源等。
人員包括企業內部各部門相關人員和企業外部相關人員,包括項目經理、系統集成商、工程承包商和服務提供商等。
流程是指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提供過程中所涉及的業務流程,包括項目啟動、需求分析與調研、方案設計、工程實施、系統運營和維護等環節。
制度是指針對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提供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規。
評估方法
評估主體對被評估對象進行全面的、綜合性的調查和評價,并以此為依據制定被評估對象的等級和綜合評價結果。評估主體對被評估對象的現狀進行調查和評價,根據評估主體確定的指標體系,結合對被評估對象的了解和對其現狀的分析,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被評估對象進行等級評定。按照《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評估規范》(T/CNSA 004—2018),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等級評定。
評估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申請,填寫評估申請表,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受理:評估機構受理申請后,對企業的信息系統建設與服務能力進行審查;
在認證領域內,立標顧問擁有的審核團隊,其中大多數審核員擁有多標準資質。這一龐大的多技能審核員隊伍意味著立標能夠同時在全國不同的地點處理多標準審核,加快合規保證過程,使您的項目無憂管理。
共有條評論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