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工人工資有以下3個方面的可能性:
1.法定最低工資
2.當地工業界工資
3.最低生活工資
1-法律規定的工資
法定的最低工資由國家政府設定并在滿足工人基本需要的消費成本的基礎上決定最低工資。
2-當地工業界的工資
當地工業界的工資是由當地特定工業來普遍支付的工資。它可能或高于法定的最低工資。當地社會合伙人(工會和工人)來規定工資。反壟斷法和競爭法讓零售商和品牌公司在規定當地工業界的工資方面變的不可能了。
BSCI行為準則要求按工業界標準的支付工資,當它存在此標準時或以防它高于法定的工資適用。
3-有爭議性的最低生活工資
沒有一個被普遍接受的最低生活工資定義最低生活工資是指某人能夠維持他本人或者其家庭。BSCI完全支持工人應賺取足夠的工資以此來滿足其基本需求(食物,房租)且至少有部分可以隨意支配的收入的理念。在嘗試確定一個最低生活工資該如何被計算時,事情變得更為復雜了。一個普通家庭的規模是怎么樣的?可以隨意支配的收入是指多少?許多定義、方法和方法論在過去的十年間都顯現出來了,但是沒有一個能一致接受的。
支付最低生活工資無明確的責任規定,如果在需要支付最低生活死工資的情況下,存在以下3個重要角色將起到積極作用:
1.供應商:他們愿意得到較少的(盈利)差額嗎?
2.零售商:他們能接受較少的利潤或給消費者給出一個更高的成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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