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再生屬于GRS認證中一項關鍵的認證考核點,那么供應商要如何執行這一項物料再生的標準呢?
涉及材料再生的是否:
1、核實聲明材料的所有來源都按相關功能各自具有合法授權,保有相關文件的復制本。
2、持有所有再生材料供應商(包括再生材料的收集和/或者集中)的有效再生材料協議。
3、收集和保存完整的再生料聲明表格。表格需要每年收集,當再生料來源有變更,也需要收集。
再生材料生產者收集自身工藝產生的再生料,需要有以下記錄來驗證再生料的量:
1、進入再生工藝所有原料的記錄。
2、描述被認為是再生料的廢料的收集地方。
3、所有相關的轉移記錄。
4、有可能需要填寫再生料聲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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