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實施技術改造倍增計劃擴大工業有效投資的行動方案(2017—2020年)》(深府辦〔2017〕22號)和《深圳市關于實施技術改造倍增計劃擴大工業有效投資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17〕9號),根據《深圳市技術改造倍增專項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19〕3號),我局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企業技術改造扶持計劃,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納入2020年項目庫予以扶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支持我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智能化應用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環境等進行改造提升,支持重大工業項目建設。
二、支持方向
(一)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扶持方向:支持企業為擴大再生產,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模式,開展對生產制造環節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能力進行改造升級的項目;支持以安全、綠色、環保、節能、節水為目的的技術裝備改造及生產環境改造項目。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向研發、設計、制造、營銷、服務等全流程延伸,重點支持深度運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互聯網+協同制造、制造工藝系統和管理系統的智能化改造項目。
(二)技術裝備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項目
鼓勵企業運用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現有裝備和管理方式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更新和改造,支持開展以裝備互聯互通、關鍵工序智能化改造、關鍵崗位機器換人、生產過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為核心的數字化車間、智能化工廠及柔性化生產等項目建設。
(三)重大項目獎補
支持符合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制造、時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重點發展方向的重大工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四)產業鏈垂直整合項目
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牽頭實施產業鏈垂直整合提升改造,對龍頭企業及配套企業在關鍵技術研發、設計、產品中試、生產制造、應用示范、檢驗檢測等生產制造全鏈條相關環節,因新建、改建和擴建產能而發生的設備購置、制造環境改造及配套改造等項目建設,按對應投資主體給予扶持。
(五)技術改造投融資項目
引導社會資本投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對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和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行技術改造的,給予貸款貼息或融資租賃貼息。
(六)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項目
引導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深圳企業,將其在資本市場上所募資金投資在深圳實施的工業或技術改造項目。
三、支持數量及扶持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根據資金年度規模滾動安排。
(二)扶持方式及標準:
1.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事后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申報單位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改造投資額(含制造及配套環節投入)的10%給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對固定資產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80%。
2.技術裝備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項目
事后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申報單位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改造投資額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環節投入)的20%給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其中對固定資產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
3.重大項目獎補
事中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同步扶持,且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扶持的固定資產投資最長可追溯至項目申報年度前2個自然年度)。扶持金額按扶持標準,采取分期核算經專項審計后分段撥付方式操作,每期撥付金額根據當期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占固定資產計劃總投資比例確定,撥付期最長不超過3年(從首次扶持當年度算起)。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根據專項審計結果確定,如審計結果與項目申報單位向市統計部門申報的固定資產投資數據不符,按就低原則確定。單一申報主體單一年度累計扶持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4.產業鏈垂直整合項目
事中方式。按照不超過全鏈條項目上年度投資總額的20%(包括制造及配套環節投入),分別對牽頭企業和各改造節點對應的投資主體給予扶持,各項目投資額之和為全鏈條項目的投資總額,其中對全鏈條項目固定資產總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扶持金額按項目已投資進度經專項審計后分段撥付,最長扶持3年(從首次扶持當年度算起),年度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5.技術改造投融資項目
(1)貸款貼息。按照單個項目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70%的貸款金額和不超過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貼息,貼息年限最長3年;
(2)融資租賃貼息。對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適用設備的,按照5%的融資租賃利率給予貼息,計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的融資成本。
6.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項目
事后方式。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扶持,且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扶持的固定資產投資最長可追溯至項目申報年度前2個自然年度)。
備注:①一個申報單位可以申報一個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項目類別1),同時同一申報單位可就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疊加選擇項目類別2至6中的任一項申報一個項目(重大項目的續報項目除外);②項目實施期以發票時間/海關進口報關單時間為確認依據,項目投資額為扣除可抵扣稅款的實際投入金額。
四、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注冊的企業單位獨立法人;
(二)申報項目所屬產業不屬于國家、省、市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類和限制類,且申報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三)申報單位守法經營,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四)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應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五)同一項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級政府資金中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專項申報條件:
(一)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有實際生產制造環節,申報項目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屬于 B類(采礦業)、C類(制造業)、D類(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至4690之間;
(2)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二)技術裝備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有實際生產制造環節,申報項目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屬于 B類(采礦業)、C類(制造業)、D類(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至4690之間;
(2)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3)申報項目上年度已完成智能化改造投資不少于500萬元。
(三)重大項目獎補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申報項目投資額可納入市統計部門工業投資類別統計;
(3)申報項目已列入《市重大工業項目名錄》;
(4)單一申報單位每年度只可新增一個首次申請的項目,且該項目的投資進度不低于20%;
(5)申報項目如已獲得深圳市產業鏈薄弱環節獎勵的,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并證明本次申報的投入與其不存在重復。
(四)產業鏈垂直整合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牽頭單位為先進制造業龍頭企業,牽頭單位與配套企業聯合申報;
(2)參鏈企業不少于3個,采用一家牽頭、多家協作的組織形式,協作單位不少于2家,牽頭單位與協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或合同;
(3)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全鏈條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
(4)在建項目的投資進度不低于20%。
(五)技術改造投融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申報單位已經取得在深圳設立的銀行或銀行分支機構所發放的貸款并實際支付利息,或與融資租賃機構簽有融資租賃合同,并實際發生融資租賃費用;
(3)貸款貼息項目實施期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流動資金貸款等貸款合同明確資金不得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不符合計息條件;
(4)融資租賃項目起租時間于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租賃公司須具備融資租賃業務資質。
(六)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2)申報單位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其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與申報單位為同一主體;
(3)項目投資額需納入市統計部門工業或技術改造投資類別統計;
(4)申報項目與申報單位所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建設內容一致(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公告、資金使用公告及投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能明確反映出所籌資金與申報項目直接對應);
(5)申報項目已獲得深圳市產業鏈薄弱環節獎勵的,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并證明本次申報的投入與其不存在重復。
五、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13787699687;
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六、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或會同市財政部門)。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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