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8001職業健康安全認證能力與培訓
注:職業安全健康能力包括教育、工作經驗與培訓或兩者綜合
1 雇主應確定必要的職業安全健康能力要求,制定并實施相應計劃,以確保全體員工勝任其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工作和職責。
2 雇主應具有或應能具有足夠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能力,以辨識、消除或控制與作業相關的危害和風險,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3 在 1 提及的計劃中,培訓方案應:
(a)如可行,包括組織內所有員工;
(b)由專業人員來完成;
(c)能定期提供及時有效的新員工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
(d)包括對接受培訓人員理解能力與培訓效果的評價;
(e)進行定期評審,評審時應有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的參與(如果有的話):如可行,對培訓方案進行修改以保證它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f)適合組織的規模及活動的性質,可行時形成文件。
4 培訓應是免費的,如可能,培訓應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5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
組織應根據其規模及活動性質,建立并保持職業安全健康體系文件,其內容應包括:
(a)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
(b)為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所確定的關鍵崗位與職責;
(c)組織的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風險以及相應預防和控制措施;
(d)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框架內的管理方案、程序、作業指導書和其它內部文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應:
(a)書寫工整,通俗易懂;
(b)定期評審,如可行,予以修改,傳達到所有相關人員,并方便他們獲取;
組織應建立、管理和保存職業安全健康記錄,記錄應具有可識別性和可追溯性,記錄的保存時間應予以規定。在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員工有權獲取與其作業環境和健康相關的記錄。
職業安全健康記錄應包括:
(a)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過程中產生的記錄;
(b)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疾病和事件的記錄;
(c)有關國家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方面的記錄;
(d)員工在有害作業環境中的暴露量、作業環境監測與員工健康監護的記錄;
(e)主動與被動的監測結果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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