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7001標準附錄 A.13.1 報告信息安全事態和弱點
ISO27001標準附錄 A.13.1.1 報告信息安全事態
【內容解析】
信息安全事態是已識別的或受懷疑但尚未確認的安全事件。對信息安全事態的報告,組織應規定適當的報告渠道;依組織規模和結構,可統一渠道或分層級報告。
報告安全事態是啟動整個信息安全事件處理過程的觸發點,應使所有的員工或用戶都能清楚地了解安全事件的報告渠道和過程,以便一旦發現安全事態,盡快報告。
ISO27001標準附錄 A.13.1.2 報告安全弱點
【內容解析】
所有受懷疑的或識別的安全弱點都應該按規定的過程報告給管理層。在執行控制措施過程中需要兩個維度。
第一:建立環境和過程使得信息系統的用戶對觀察到的安全弱點或威脅上報管理層。
第二:意識和培訓,持續警醒用戶可能身處的各類弱點和威脅。
ISO27001標準附錄 A.13.2 信息安全事件和改進的管理
ISO27001標準附錄 A.13.2.1 職責和規程
【內容解析】
信息安全事件可能對相關各方產生壓力甚至恐慌。組織應預先制定處理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職責、過程及相關的規程。確保在發生安全事件,尤其是在信息系統遭到攻擊時能及時有效地做出響應。
ISO27001標準附錄 A.13.2.2 對信息安全事件的總結
【內容解析】
管理層應采用某種方法或系統,確保能采集到安全事件處理過程中的適當信息,以便在事后做出分析總結,吸取教訓和評價改進。
對信息安全事件的總結可作為安全事件處理過程的一部分,也可形成單獨的規程。通常在重大事件后要求提交正式的報告,分析事件原因和模式,量化直接和間接成本或損失,建議后續的行動方案等;評審現有相關的策略和控制措施,包括實施范圍和適用性,提出改進建議。
ISO27001標準附錄 A.13.2.3 證據的收集
【內容解析】
在很多情況下,信息安全事件會產生法律牽連。在信息安全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采集和保留相關的證據。組織對此應制定規程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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